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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2/5/31 22:28:30   来源:兰州市民政局
2022年兰州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和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 业人才(以下简称"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 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中共 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 见》(甘发〔2019〕35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 知》(兰党建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 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 “三社联动",是加强党建引领、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回应居民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延伸民政工作臂力、创新民政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 是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建设的探索实践。推"三社联动"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开放和流动、增进社会调节和融洽、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对于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增进社会融合、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以满足群众利益、解决社区问题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多元力量参与,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为依托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在服务居民群众的过程中,要着力于提升"3个意识与能力",即: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与能力,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意识与能力,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服务居民的意识与能力";要促进"4个方面的联动发展”,即: 以"三社联动"为平台,通过"党建共享家""党建e联盟"等品牌服务,助力"全域党建",促进党建联动; 发挥"三社联动”专业优势,链接"8+1"社会救助政策,助力多维度精准施救,促进政策联动; 用"三社联动+"的理念,助力街道社区同属地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商铺、社会组织等的资源链接,促进资源联动; 借助"三社联动”服务项目,统筹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资源和多元主体,在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促进治理联动。通过试点在全市培育一批机制健全、运行有序、群众满意、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典型。力争到2025年,为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三社联动"服务的基本内容

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聚焦民政领域重点服务对象。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避免社工服务行政化。

1.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调查评估、服务建档、需求分析、政策宣讲等,对于符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政策的服务对象,积极协助申请民政领域对应社会救助;对于符合其他部门社会救助政策的服务对象,积极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加强"8+1”政策宣传,协助申请其他部门对应社会救助;并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资源链接,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2.儿童福利领域。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走访核查、了解情况、评估问题,对其监护人及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家庭关系调试等服务,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等方面的问题。强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3.养老服务领域。对经济困难老人、留守老人、空巢独居和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定期个案探访、精神慰藉、志愿服务、社区照顾、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服务。统筹链接老年人社会组织和服务性社会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挖掘和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能力,实现"老有所为",积极应对老龄化。

4.社区治理领域。 激活公共服务空间,使其成为居民休闲 娱乐和议事参事场所,提升居民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培育发展基层服务力量,积极链接辖区内各类民主协商议事主体,优化配置基层服务力量;挖掘社区贤达人员,鼓励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培养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骨干,引导发展各类服务居民的社会组织。

5.其他民政社会工作领域。开展婚姻政策宣传、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等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综合评估、心理辅 导、社区康复、资源链接、协助落实"两项补贴"。

(二)加快推进"三社联动"体系建设                 

1.建立多方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区两级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在街道层面建立由政府、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和居民代表等多元主体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街道范围内的服务规划、信息联通、服务反馈等议题,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资源配置,研究服务的形式、对象、内容、方法和途径。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服务供给、信息联通、服务联办、需求反馈等问题。

2.建立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实地监测、专家督导和评审、第三方机构的财务审计和 绩效评估等项目管理工作。由社工机构征集辖区各类主体的意见建议,对需求进行阶段性调整和确定,使服务项目遵循需求 导向持续开展。

3.建立联动服务平台。建立联动工作平台,在街道设立"三社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支持和监督项目实施。建立服务供给平台,利用现有硬件设施设立社会工作室,  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专业服务,协调各类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建立专业支持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作用,孵化、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  提供专业督导和服务指导。

(三)探索实践“三社联动+"模式

探索建立"三社联动+”开放性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在社区实现联动。探索将"三社联动+"模式嵌入现有民生保障工作, 立足社区,以需求为导向,通过项目化管理,社会组织承接,  项目购买与志愿奉献相结合,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提升社区救助、养老、创业就业与劳动保障、警务、儿童、减灾、助 残、慈善、老龄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社联动+"模式 日趋成熟后,逐渐嵌入到更多更广泛的社会服务领域,通过"三 社联动",使社区卫生、教育、预防犯罪、禁毒戒毒、矫治、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多个服务领域,各参与要素配置更趋合理, 优化集成为新型工作业态。

四、职责分工

“三社联动"是有机的整体,项目参与主体之间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在政府主导下,通过"三社联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互依存、联合互动的关系,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体。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下,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增强社区治理的专业能力,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满足居民服务需求, 形成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一)市民政局职责。建立全市"三社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和统筹管理机制,整合协调各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各类资源,确保"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对上述相关单位"三社联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负责确定全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区域和试点社区,制定相关文件,保障资金、人员到位;负责对全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计;负责全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拨款事宜,统筹全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培训、宣传和社区公益创投。

(二)试点区民政局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本区"三社联动" 工作开展,推荐本辖区"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实施地点;组织发布和策划“三社联动”项目的购买服务,审核专业社工机构申报的项目服务方案;负责本辖区"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督导报告、审计报告、中期、末期报告的审核;负责辖区内"三 社联动"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在区级层面宣传推动社会工作。

(三)试点街道职责。做好本辖区内"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相关保障工作;协调建立"三社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和平台,为社工机构提供工作场地、配置办公设备(两台电 脑、一台打印机)、配备专职联动人员等;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评估社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试点社区职责。配合实施"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社工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服务计划,并提供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自主互助服务等;协助并参与专业社工开展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活动;助力专业社工引入社会资源服务社区;协助并参与专业社工开展针对居民的直接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内涵;促进社工机构扎根社区,  增强互动,激发社区活力;负责对社工机构"三社联动”试点 项目的中期、末期报告进行确认并加注意见。

(五)社工机构职责。负责"三社联动"试点服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将"提升3个意识与能力,促进4个方面的联 动发展"贯穿全过程。负责对执行项目的专业社工进行能力培 养、内部督导;做好与各级民政部门、街道(镇)和社区的协 调配合。培育扶持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在街道层面成立社 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协会等,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登记备案,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 服务能力,推动社区文化建设。

(六)专业社会工作者职责。负责调查分析社区、居民需求和潜在资源,精心设计和实施"三社联动"服务项目,充分 运用社工专业理念、方法及技巧开展服务,最大化满足社区居 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识别社区需求,参与社会资源、专业资源和社区资源配置,为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专业督 导和实践指引。

五、实施区域、时间

(一)实施区域

在全市共安排10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其中 城关区3个、七里河区2个、西固区2个、安宁区2个、红古 区1个。

(二)实施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项目期限为1年。

六、资金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项目资金标准

本方案涉及的试点社区为城关区3个、七里河区2个、西 固区2个、安宁区2个、红古区1个,共10个社区,每个社区试点经费为30万元,共计3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1.社工人力成本: 每个试点项目16万元,用于购买社工机 构3个专业社工(至少1个为中级)的工资。社会工作师和助 理社会工作师薪资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级和十二级岗位 相应工资待遇(含保险),可设置项目主任津贴等激励措施。

2.专业服务经费: 每个试点项目8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孵 化、应急性相关工作、社工机构党建,以及针对居民的个案、小组、社区和宣传服务等。

3.专业人才培训经费: 每个试点项目1.5万元,其中市内培训2次每次0.4万元,外出培训1次0.7万元,由市民政局统一协调开展。

4.评估、审计工作经费: 每个试点项目1.5万元,其中评估工作经费为1万元,审计工作经费为0.5万元,分中期、末期两次,由市民政局确定第三方机构统一进行。

5.项目执行和管理经费: 每个试点项目3万元,用于项目点营造、日常办公等。

七、申报条件

(一)试点社区资格条件                           

 1.街道办事处全力支持、社区高度重视、对社会工作、社工、"三社联动”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参与热情和积极性高;

2.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开拓 创新能力,社区工作、群众基础较好、自身引进专业社工机构的意愿强烈;

3.社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服务面积不低于300 平方米,有相对宽敞的办公及活动开展场地、交通及周边环境、工作条件相对较好;

4.社区居委会提出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 

5.积极平等的与社工机构合作,协同开展试点项目。

(二)社工机构申报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工机构,且无受登记管理机关 处罚、年检不合格或不接受年检等不良记录;

2.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3.每个试点社区配备专业社工3人(其中,持证社工不少 于2人,且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者,另外1人必须为社会工作 专业毕业人员),对于借用无关人员资质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 取消机构承接试点项目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5.有开展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适当优先。

八、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市级层面制定《2022年兰州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明确任务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市级财政支持试点项目服务承接机构并签订购买协议。各区民政局开展调查摸底,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 试点项目。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2年9月27日-2023年9月27 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专项培训和辅导,全面启动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定期督导、评估和审计,全过程跟踪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试点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试点项目的具体管理、协调、保障等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9月5日-9月30日前). 各社区、街道、区民政局根据试点任务进行自我评估、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区民政局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并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对试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 推广典型。

九、实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标准要求高,任务量大,各试点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专人专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全市"社工站"建设要求,依托"三社联动" 试点项目服务阵地,建立所在街道"社工站"并挂牌,结合社 工站建设相关文件开展工作。市民政局成立"三社联动”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社联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管理。

兰州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颜烨鲁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 圭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市民政局慈社科、社管科、政权科、救助科、养老 科、儿童科、财审科负责人,试点区民政局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慈社科,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孙天平同志兼任。

(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试点区要以试点为契机,争取本级财政支持,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参照市级试点标准同 抓共管,同步推进。要充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试点社区和所在街道办事处(镇)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三社联动"工作。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沟通交流,商讨相关事宜,协调解决项目推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接项目的社工机构要在试点社区配置3个专职专业社工,并保证至少2名专职社工在试点期间不得流动。

(三)加强管理,严格考评。试点区民政局要建立倒推工期制度和节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工作推进。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审计等,对项目资金使 用、项目运行全过程、中期和末期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并适时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将“三社联动”试点和“社 工站"”建设作为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考核内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适时总结和挖掘"三社联动”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三社联动”在推动多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区中的意义和作用。系统宣传社工理念,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为推动"三社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社 会氛围。特别在促进"三社联动”的探索实践过程中,对成功的工作机制、实践经验要及时加以总结,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 加以固化,为有效促进"三社联动"提供更多、更完备的实践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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